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現況主要為水泥階梯、小部分 道路及部分雜木;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階梯及道路 則均供大眾通行使用,無分管及出租、出借等情事,請求就債務人土地持分予 以執行。
3.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呈不規則形,地勢斜坡陡峭,現況主要為 雜草樹木、部分階梯駁坎,有少部分約2米巷道出入,標的未直接臨水里一路 (實際情形須經地政機關鑑測為準)。
4.
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另因查 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6.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