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育14856

高雄市旗山區中洲路370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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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2 ~ 2026/03/11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361.6
保證金:
72.4
總坪數:
19.7
坪單價:
18.4萬/坪
持分地坪:
64.3 坪
公告建坪:
19.7 坪
總現值:
170.2 萬
拍後增值:
-16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9.7 坪
曾祺紜
曾祺紜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旗山區 中溪洲段 1123地號,面積 2,552.3 m2,持分 8/96,332.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高雄市旗山區中洲路370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 300,持分 1/2,28.8 萬
一層:62.37二層:62.37三層:5.32合計:130.06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0/14,總底價 565萬,保證金 113萬,坪單價 28.7萬/坪,流標
2拍,2025/11/11,總底價 452萬,保證金 90.4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3拍,2025/12/9,總底價 361.6萬,保證金 72.4萬,坪單價 18.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4月9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123地號土地上有包含門牌:中洲路 370號房屋在內之數棟建物(部分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部分為空地及巷道。門牌:中洲路37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標的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惟因本件 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各筆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 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 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 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 意。
4.
本件拍賣土地上除300建號建物外,其餘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另其餘建物占 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 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 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300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 標人注意。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旗山區 中溪洲段 1123地號
2,552.3 m2 × (8/96) × 8,000 元 - 332.8 萬元
= -16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4
3拍 不點交
62.1 坪 / 134.4 萬
2026/1/14
3拍 不點交
70.8 坪 / 32 萬
2026/1/14
3拍 不點交
44.8 坪 / 1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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