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恭82611

高雄市美濃區龍中段155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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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2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4
保證金:
10.1
總坪數:
47.4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47.4 坪
總現值:
39.2 萬
拍後增值:
-11.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賢政
陳賢政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賢政
地 址: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6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美濃區 龍中段 1551地號,面積 1,253 m2,持分 1/8,50.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0/15,總底價 63萬,保證金 12.6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土地於民國113年1月29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農田,種植黃 豆;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 權。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 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土地上有作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 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 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 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7.
本件土地為農地重劃區內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 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 之他共有人。3.毗鄰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又上開優先購買權人行使優先購買 權時,應連同土地、建物一併買受。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 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美濃區 龍中段 1551地號
1,253 m2 × (1/8) × 2,500 元 - 50.4 萬元
= -1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29.2 坪 / 38.4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58.1 坪 / 94.4 萬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1,300.8 坪 / 665 萬
2025/11/4
3拍 不點交
725.7 坪 / 428.8 萬
2025/11/4
3拍 點交
33.3 坪 / 19.2 萬
2025/11/18
2拍 不點交
556.8 坪 / 448 萬
2025/11/18
2拍 不點交
1,445.5 坪 / 1,4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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