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戊65066

彰化縣社頭鄉新社段260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得標 398.31萬
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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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8.3
保證金:
79.7
總坪數:
64.8
坪單價:
6.1萬/坪
持分地坪:
64.8 坪
總現值:
193.4 萬
拍後增值:
-204.9 萬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彰化縣 社頭鄉 新社段 260地號,面積 284.5 m2,持分 1/3,176.2 萬
2.
彰化縣 社頭鄉 新社段 609地號,面積 64.1 m2,持分 1/3,39.7 萬
3.
彰化縣 社頭鄉 新社段 610地號,面積 286.7 m2,持分 1/3,177.6 萬
4.
彰化縣 社頭鄉 新社段 610-2地號,面積 7.7 m2,持分 1/3,4.8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5/10/22,總底價 777.9萬,保證金 155.6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2拍,2025/11/12,總底價 622.3萬,保證金 124.5萬,坪單價 9.6萬/坪,流標
2拍,2025/12/10,總底價 622.3萬,保證金 124.5萬,坪單價 9.6萬/坪,流標
3拍,2026/1/7,總底價 497.9萬,保證金 99.6萬,坪單價 7.7萬/坪,流標
應買,2026/1/16~2026/4/15,總底價 497.9萬,保證金 99.6萬,坪單價 7.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
2.
610地號2筆土地相連,610地號土地為道路,260地號 土地則部分為巷道部分有建物坐落;
3.
610-2地號2筆土地相連,
4.
610-2 地號土地為雜草果樹,部分則為水溝、道路(實際須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 鑑界始能確定)。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 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5.
上開不動產4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 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
6.
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社頭鄉都市計畫河川區。
7.
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 六、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依本拍賣條件一併行使優先承買之 權。但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標的讓由聲明人一併承買,該聲明人僅得就其 共有部分承買,其他標的仍歸拍定人買受(多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其中一筆土 地行使購買權之共有人有前開不同意情形亦同)。
8.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 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9.
土地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4)
1.
彰化縣 社頭鄉 新社段 260地號
284.5 m2 × (1/3) × 9,000 元 - 176.2 萬元
= -90.9萬元
2.
彰化縣 社頭鄉 新社段 609地號
64.1 m2 × (1/3) × 9,275 元 - 39.7 萬元
= -19.9萬元
3.
彰化縣 社頭鄉 新社段 610地號
286.7 m2 × (1/3) × 9,000 元 - 177.6 萬元
= -91.6萬元
4.
彰化縣 社頭鄉 新社段 610-2地號
7.7 m2 × (1/3) × 9,000 元 - 4.8 萬元
= -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6
2拍 不點交
747.4 坪 / 3,6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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