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部分為空地,部分為港富路299巷63號建物所占用,建物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且非屬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解決。本件拍賣不動產係應有部分,且查無分管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2.
拍賣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換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此緣由請求撤銷拍定。六、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仍以重測後之面積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