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4桃金職一68乙

桃園市復興區爺亨梯田段72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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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9
保證金:
17.8
總坪數:
256.7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256.7 坪
總現值:
31.8 萬
拍後增值:
-57.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桃園市 復興區 爺亨梯田段 724地號,面積 781.4 m2,持分 1/2,48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桃園市 復興區 爺亨梯田段 886地號,面積 429.4 m2,持分 1/4,13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桃園市 復興區 爺亨梯田段 907地號,面積 1,011.1 m2,持分 1/4,16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4.
桃園市 復興區 爺亨梯田段 921地號,面積 195.8 m2,持分 1/2,12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1)
2.
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24地號上有果樹;886地號部分為道路、部分雜草地;907地號上有建物門牌復興區爺亨37號、37之1號、36號;921地號為雜林,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8.
優先承買權:
9.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就其有共有關係之標的應一併應買,不得僅應買一部,又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
10.
907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如有符合民法第426條之
11.
土地法第104條規定者,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六、本件
12.
92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第33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法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13.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規定,應買人必須具備原住民身分,並請於投標時提出證明文件(身份證或戶籍謄本),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請應買人注意。
14.
90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此僅供應買人參考,應買人於投標前仍須自行查明土地使用分區有無變更,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5.
本件土地實際座落地點、範圍悉依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謄本所載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16.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
土地增值 (4)
1.
桃園市 復興區 爺亨梯田段 724地號
781.4 m2 × (1/2) × 250 元 - 48 萬元
= -38.2萬元
2.
桃園市 復興區 爺亨梯田段 886地號
429.4 m2 × (1/4) × 250 元 - 13 萬元
= -10.3萬元
3.
桃園市 復興區 爺亨梯田段 907地號
1,011.1 m2 × (1/4) × 670 元 - 16 萬元
= 0.9萬元
4.
桃園市 復興區 爺亨梯田段 921地號
195.8 m2 × (1/2) × 250 元 - 12 萬元
= -9.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8
1拍 不點交
415.9 坪 / 42 萬
2025/10/8
1拍 不點交
154.3 坪 / 63 萬
2025/10/22
2拍 不點交
6,485.6 坪 / 2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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