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庚6804二

屏東縣恆春鎮新四溝段64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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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5 ~ 2026/03/0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2
保證金:
7.5
總坪數:
130.3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30.3 坪
總現值:
36.6 萬
拍後增值:
-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新四溝段 642地號,面積 6,460.5 m2,持分 1/15,37.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0/21,總底價 58萬,保證金 11.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5/11/11,總底價 46.4萬,保證金 9.3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5/12/2,總底價 37.2萬,保證金 7.5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該筆土地未臨道路,現況為路邊之雜木林地。
2.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 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有人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使優 先承買權無效。
3.
本件拍賣之土地是耕地,請應買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 及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若應買人係私法人,須提出耕地取得許可始得投 標或承受,否則應買無效。 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4.
本件若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停止 拍賣,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 順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新四溝段 642地號
6,460.5 m2 × (1/15) × 850 元 - 37.2 萬元
= -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7
2拍 點交
1,488.8 坪 / 64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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