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荒45848

屏東縣萬巒鄉德勝段4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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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6 ~ 2026/03/1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6.4
總坪數:
18.2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18.2 坪
總現值:
12.7 萬
拍後增值:
-19.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萬巒鄉 德勝段 41地號,面積 1,809.6 m2,持分 12/360,3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0/28,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2拍,2025/11/18,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3拍,2025/12/9,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訂立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41地號其上有建物數棟(部分無門牌,另有部分門牌號碼為「信敏路
3.
21-
4.
37號」)坐落於其上。
5.
本件僅拍賣土地,上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須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 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 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7.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 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 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 意。
8.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9.
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且須俟該異議之 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勝訴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 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自行承擔。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萬巒鄉 德勝段 41地號
1,809.6 m2 × (12/360) × 2,100 元 - 32 萬元
= -19.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1
1拍 不點交
425.1 坪 / 410 萬
2026/1/21
1拍 點交
53.4 坪 / 440 萬
2026/1/14
3拍 不點交
61.1 坪 / 103.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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