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分管情形不明,土地上有一墳墓及多顆植栽,墳墓及地上作物不在拍賣範圍。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又土地係農地重劃區內耕地,其他共有人、耕地承租人、現耕地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其他共有人、耕地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耕地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須同時提出現耕證明)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除耕地承租人外,其餘其他共有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於開標前,如有法定停止執行事由,或債權人撤回,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六、本件土地上之墳墓及地上作物不在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