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333

高雄市大樹區洲仔段464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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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6
保證金:
8.4
總坪數:
12.4
坪單價:
3.3萬/坪
持分地坪:
12.4 坪
總現值:
21.8 萬
拍後增值:
-19.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吳小婕
吳小婕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洲仔段 464地號,面積 821.4 m2,持分 1/20,41.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0/22,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5.2萬/坪,流標
2拍,2025/11/19,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0.4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於民國114年7月16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64地號土地上有6間房屋,門牌為大坑路159─1號(2間房屋之門牌),前二為磚造兩層樓,後四為三層樓。另據鑑價報告所載,標的土地部分為既成道路。惟實際使用及建物坐落、占用權源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前或拍定後經法院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投標人注意。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均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標的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投標時是否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洲仔段 464地號
821.4 m2 × (1/20) × 5,300 元 - 41.6 萬元
= -19.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7
1拍 不點交
207.3 坪 / 150 萬
2025/12/10
3拍 不點交
298.5 坪 / 556.8 萬
2025/12/10
特拍 不點交
8.8 坪 / 1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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