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333

高雄市大樹區洲仔段46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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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5
保證金:
13
總坪數:
12.4
坪單價:
5.2萬/坪
持分地坪:
12.4 坪
總現值:
21.8 萬
拍後增值:
-4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許家甄
許家甄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2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洲仔段 464地號,面積 821.4 m2,持分 1/20,6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9)
2.
本件於民國114年7月16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64地號土地上有6間房屋,門牌為大坑路159─1號(2間房屋之門牌),前二為磚造兩層樓,後四為三層樓。另據鑑價報告所載,標的土地部分為既成道路。惟實際使用及建物坐落、占用權源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前或拍定後經法院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投標人注意。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均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1.
標的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投標時是否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洲仔段 464地號
821.4 m2 × (1/20) × 5,300 元 - 65 萬元
= -4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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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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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8.8 坪 / 1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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