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附表各標別分別標價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6.
本件拍賣土地部分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占用、部分為雜木林,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又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協議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不動產使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另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僅就其共有標的有優先承買權,且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拍定時本標別其所共有之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買人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
7.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8.
本件拍賣土地958地號、976地號之使用分區為第1─2種住宅區,976─1地號、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