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部分共有人種植香蕉樹,部分雜草空地,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惟地上作物均非本次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7.
土地使用分區係里港都市計畫(62年3月15日)農業區。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土地上復訂有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承租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承租人無優先承買權。另本件承租人與共有人不同,若均主張優先承買時,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5條第3項規定,承租人有最優先承買權。末則如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10.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