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土地上有門牌號碼屏東縣里港載興路139號建物。
4.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建物均不在本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9.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且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10.
本件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1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