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富35454四

新北市八里區中山段20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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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3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
保證金:
6
總坪數:
1.5
坪單價:
19.8萬/坪
持分地坪:
1.5 坪
總現值:
28.4 萬
拍後增值:
-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八里區 中山段 207地號,面積 183.8 m2,持分 119/5445,21 萬
(道路用地 )
2.
新北市 八里區 中山段 209地號,面積 37.7 m2,持分 119/5445,8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3)
1.
一本標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3年9月10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07地號土地係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1段150巷86號建物前方空地,另有86-1號前方帆布停車棚及後 方鐵皮工具間部分,磚造鐵皮屋頂工具間、鐵皮工具間及車棚占用;209地號 土地位於207地號土地後方,有一磚造鐵皮屋頂工具間部分占用,部分為空地 等語。上開建物、設施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 內,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
本件不動產分4標分別拍賣:4標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 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5.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 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其建 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該土地共有人。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地上權登記拍定後不塗銷。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八里區 中山段 207地號
183.8 m2 × (119/5445) × 58,600 元 - 21 萬元
= 2.5萬元
2.
新北市 八里區 中山段 209地號
37.7 m2 × (119/5445) × 58,600 元 - 8 萬元
= -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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