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簡98845

臺南市白河區詔安段173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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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1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
保證金:
4.4
總坪數:
50.8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50.8 坪
總現值:
16.8 萬
拍後增值:
-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詔安段 1738地號,面積 261 m2,持分 1954/3038,22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 不點交。
6.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拍賣之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前 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 定之農民團 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投標人並應 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文件置於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 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 六、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 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 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請一併提 出:
8.
鄉公所出具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9.
村里長出具之現耕證明 書、
10.
現耕農地照片。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詔安段 1738地號
261 m2 × (1954/3038) × 1,000 元 - 22 萬元
= -5.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9
2拍 點交
291.5 坪 / 56 萬
2025/10/29
3拍 不點交
77.1 坪 / 8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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