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地形呈不規則狀,大部分係雜 木林山坡地,並有部分遭巷道穿過,另蓋有磚造建物及鐵皮工寮,其餘有少數 果樹作物及檳榔樹;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分管及 出租、出借等情事,地上作物為其他共有人所種植,地上建物為其他共有人居 住使用,此部分均不予執行,請求就債務人土地持分予以執行。
3.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呈不規則形,地勢部分陡峭、部分緩坡, 其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果樹、檳榔、雜木及雜樹等。
4.
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所有人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由買受人自理,且僅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另 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5.
拍賣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且應提出原住民籍證 明書或最近1個月內有原住民身分記載之戶籍謄本附入投標書內,如未提出,投 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