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金拍 114竹金職方27甲

新竹縣五峰鄉花園段54地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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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44
保證金:
188.8
總坪數:
8,611.9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8,611.9 坪
總現值:
316.7 萬
拍後增值:
-62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0)
1.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748地號,面積 10,600 m2,持分 1/1,34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1.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54地號,面積 250 m2,持分 1/1,1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2.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66-7地號,面積 297 m2,持分 1/2,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3.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588-16地號,面積 110 m2,持分 1/2,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4.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588-17地號,面積 4,954 m2,持分 1/2,8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5.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588-18地號,面積 9,025 m2,持分 1/2,14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6.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588-19地號,面積 341 m2,持分 1/2,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7.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588-20地號,面積 2,738 m2,持分 1/2,4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8.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588-21地號,面積 11,763 m2,持分 1/2,19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9.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672地號,面積 6,010 m2,持分 1/2,9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38)
2.
法院於民國(下同)114年2月20日現場查封五峰鄉花園段地號土地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66─7地號土地其上部分為空地,部分為新竹縣五峰鄉花園村比來81號建物;
3.
748地號土地其上為雜林,無路可達;588─18地號土地其上部分為產業道路,部分為雜林;588─
4.
588─
5.
588─
6.
588─
7.
588─21地號土地其上為雜林,是否有道路佔用以實測為主等語。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投標人應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等情事,拍定後若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為申請,法院不代為處理。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現況與公告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如經測量土地上確認有公告未載之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等座落,因其使用人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占有部分不點交,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法院不代為處理,請投標人或應買人特別注意。又本件66─
8.
588─
9.
588─
10.
588─
11.
588─
12.
588─
13.
588─21地號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另
14.
748地號土地拍定後按現況點交,惟土地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倘拍定後查知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事者,法院得不點交,拍定人(或應買人)不得以之為由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請投標人(或應買人)於投標或應買前審慎評估。
15.
本件分甲、乙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任一標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
19.
本件
20.
66─
21.
588─
22.
588─
23.
588─
24.
588─
25.
588─
26.
588─21地號土地未設定抵押權,748地號土地有設定抵押權,抵押權拍定後塗銷。六、優先承買權:1‧66─
27.
588─
28.
588─
29.
588─
30.
588─
31.
588─
32.
588─21地號土地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或承受人均不得異議。2‧本件66─7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到院,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33.
應買資格: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需具原住民身份,應當場提出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證明其確屬原住民無訛,法院始為拍定,並待繳清價款後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是投標人應於投標單內檢附具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以證明具有原住民身分,如未能於當眾開始朗讀投標書前補正者,應認投標無效。
34.
本件672地號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項第11款所稱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私法人投標時應併於投標書內提出許可應買承受耕地之相關證明文件,如未能於當眾開始朗讀投標書前補正者,應認投標無效。又投標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注意相關法律有關應買資格(條件)之修訂,拍定後不得以之為由請求撤銷拍定,並應自行負擔無法辦理移轉登記之不利益,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審慎查證。
35.
本件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罝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土地上是否有建物、地上物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載之物座落、占用面積為何等,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法院無從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或其他情形致面積增減,其面積以重測等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上開事由、面積增減等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另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有無徵收、協議價購等情事迭有異動,實際情形投標人於投標前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詳細內容,及有無取得或使用上限制之情事後再行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36.
本件66─
37.
588─
38.
588─
39.
588─
40.
588─
41.
588─
42.
588─21地號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成立調解或和解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0)
1.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748地號
10,600 m2 × (1/1) × 110 元 - 347 萬元
= -230.4萬元
1.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54地號
250 m2 × (1/1) × 200 元 - 14 萬元
= -9萬元
2.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66-7地號
297 m2 × (1/2) × 200 元 - 9 萬元
= -6萬元
3.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588-16地號
110 m2 × (1/2) × 110 元 - 2 萬元
= -1.4萬元
4.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588-17地號
4,954 m2 × (1/2) × 110 元 - 81 萬元
= -53.8萬元
5.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588-18地號
9,025 m2 × (1/2) × 110 元 - 148 萬元
= -98.4萬元
6.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588-19地號
341 m2 × (1/2) × 110 元 - 6 萬元
= -4.1萬元
7.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588-20地號
2,738 m2 × (1/2) × 110 元 - 45 萬元
= -29.9萬元
8.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588-21地號
11,763 m2 × (1/2) × 110 元 - 193 萬元
= -128.3萬元
9.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672地號
6,010 m2 × (1/2) × 110 元 - 99 萬元
= -65.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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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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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5
2拍 點交
8,738.9 坪 / 843.8 萬
2025/11/5
2拍 點交
4,111 坪 / 421.6 萬
2025/11/5
2拍 點交
1,593.3 坪 / 126 萬
2025/11/5
2拍 點交
1,333.7 坪 / 102.1 萬
2025/10/30
2拍 點交
227.8 坪 / 9.8 萬
2025/11/26
特拍 點交
67.5 坪 / 7.9 萬
2025/10/28
3拍 不點交
15.5 坪 / 63.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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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111.9 坪 / 5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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