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8.
989地號其上有數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中興一巷4至12之1號等建物)。(六)990地號其上有數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中興一巷3─
13.
993地號其上有保安宮廟佔用,另有部分為空地。
14.
1011地號為門牌號碼「中興一巷29至35號」屋前空地。
15.
1016地號其上有數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中興一巷29─9號鐵皮屋、一樓磚造、一鐵皮屋等建物)。
16.
本件僅拍賣土地,上開地上建物、作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需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20.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均係屬烏龍地區都市計畫(68‧7‧
22.
991地號係屬道路用地,另1016地號係屬兒
23.
用地,上開土地符合都市計劃法規定為依法得徵收而尚未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另
25.
993地號屬於農業區用地,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本件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以上資訊僅供投標人參考,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最新狀況為何。
26.
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六、本件拍賣土地其中921地號依謄本記載:法定空地面積1864‧11平方公尺,有關移轉及分割之限制請參考建築法規相關規定並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27.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28.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3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