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意13468

台南市白河區馬稠後里甘宅82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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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6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238.1
保證金:
47.7
總坪數:
94.3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93.1 坪
公告建坪:
94.3 坪
總現值:
80 萬
拍後增值:
-99.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85.4 坪
附建坪:
8.9 坪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馬稠後段 956地號,面積 7,386 m2,持分 1/24,179.2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台南市白河區馬稠後里甘宅82號,建號 146,持分 100000/50000,58.9 萬
一層:104.13二層:36.98合計:141.11 雨遮14.69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1/18,總底價 372萬,保證金 74.4萬,坪單價 3.9萬/坪,流標
2拍,2025/12/9,總底價 297.6萬,保證金 59.6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上有數棟未保存登記之建物。據債務人在場稱:編號1 建物由其自用,無出租或出借。另據鑑價報告稱:編號1建物第二層天花板有破損、滲漏水情 形。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除編號1建物外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 後不點交。
2.
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 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六、編號1建物佔用鄰地956-4地號土地11.34平方公尺(1樓佔用10.32平方公尺、2樓佔用1.02 平方公尺),占有法律關係不明,若遭鄰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與本院無涉。又如符合土 地法第104條規定,鄰地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但應連同土地建物一併承買,拍定人不得拒 絕。
4.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惟共有人聲明優先承 買時,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 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其餘部分不得 拒絕買受或承受。
5.
拍賣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 機關洽辦,且其實際面積及坐落位置可能因測量方法而有誤差,應買人請特別注意並自行查 證,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之增減或位置偏移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又該建物是否遭占用基地 之土地所有權人請求不當得利或拆屋還地、是否因違建而遭行政機關依法拆除,應買人應特別 注意並自行查證,均與本院權責無涉。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 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馬稠後段 956地號
7,386 m2 × (1/24) × 2,600 元 - 179.2 萬元
= -99.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6
3拍 不點交
69.8 坪 / 128 萬
2026/1/7
特拍 部分點交
41.3 坪 / 458.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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