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3洪40853

屏東縣枋寮鄉保生路130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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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3 週二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92.4
保證金:
18.5
總坪數:
17.8
坪單價:
5.2萬/坪
持分地坪:
17.8 坪
公告建坪:
17.8 坪
總現值:
44 萬
拍後增值:
-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13.7 坪
附建坪:
4.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林俊銘
林俊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林俊銘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屏東市青島街1之1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枋寮鄉 保生段 666地號,面積 95 m2,持分 28890/480480,5.6 萬
2.
屏東縣 枋寮鄉 保生段 666-5地號,面積 213 m2,持分 1/4,40.8 萬
建物 (2)
1.
屏東縣枋寮鄉保生路130號,建號 308,持分 1/4,40 萬
1樓層:85.352樓層:82合計:167.35 屋頂突出物4.54 (2層、國民住宅、加強磚造)
2.
屏東縣枋寮鄉無,建號 暫499,持分 1/4,6 萬
1樓層:13.30合計:13.3 雨遮50.82 (1層)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2/2,總底價 115.5萬,保證金 23.1萬,坪單價 6.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第三人占有使用。
2.
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3.
土地使用分區均係枋寮都市計畫(64年 1月3日實施)住宅區。六、本件拍賣標的暫499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 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 承買權者,應連同建物一併承買,不得異議;惟若本件土地與建物之共有人不同,若均主張優 先承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法精神,基地共有人 無優先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請應買人注意。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 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 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5.
登記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記載:「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拍定後之法律 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未繳清差價前不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 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枋寮鄉 保生段 666地號
95 m2 × (28890/480480) × 11,726 元 - 5.6 萬元
= 1.1萬元
2.
屏東縣 枋寮鄉 保生段 666-5地號
213 m2 × (1/4) × 7,000 元 - 40.8 萬元
= -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30
3拍 不點交
34.6 坪 / 160 萬
2025/12/30
3拍 點交
1 坪 / 1.9 萬
2026/1/8
3拍 不點交
35.2 坪 / 44.8 萬
2026/1/8
3拍 不點交
0.4 坪 / 87.7 萬
2026/1/8
3拍 不點交
28.7 坪 / 46.5 萬
2025/12/30
3拍 不點交
28 坪 / 5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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