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雨278一

雲林縣四湖鄉湖東段73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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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3 ~ 2026/04/2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8.6
保證金:
15.8
總坪數:
20.4
坪單價:
3.8萬/坪
持分地坪:
20.4 坪
總現值:
44.6 萬
拍後增值:
-34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四湖鄉 湖東段 738地號,面積 1,322 m2,持分 1/20,76.8 萬
2.
雲林縣 四湖鄉 湖東段 743地號,面積 23 m2,持分 63/1000,1.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1/19,總底價 122.7萬,保證金 24.6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2拍,2025/12/17,總底價 98.2萬,保證金 19.7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3拍,2026/1/14,總底價 78.6萬,保證金 15.8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743地號土地為空地,738地號土地部分為雜林,部分土地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鐵皮建物,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特別變賣,請投標人具狀應買。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柒拾捌萬陸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無他項權利設定。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
6.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四湖鄉 湖東段 738地號
1,322 m2 × (1/20) × 6,600 元 - 76.8 萬元
= -33.2萬元
2.
雲林縣 四湖鄉 湖東段 743地號
23 m2 × (63/1000) × 6,600 元 - 1.8 萬元
= -0.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9
1拍 不點交
312.7 坪 / 79 萬
2026/3/5
2拍 不點交
22 坪 / 1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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