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清117247

臺南市楠西區埔尾段583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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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6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2
保證金:
38.4
總坪數:
37.2
坪單價:
5.2萬/坪
持分地坪:
37.2 坪
總現值:
195.5 萬
拍後增值:
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楠西區 埔尾段 583地號,面積 123 m2,持分 1/1,192 萬
(商業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1/25,總底價 300萬,保證金 60萬,坪單價 8.1萬/坪,流標
2拍,2025/12/16,總底價 240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6.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查封之土地上有建物。應買人請自行查證,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
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 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4.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楠西區 埔尾段 583地號
123 m2 × (1/1) × 15,900 元 - 192 萬元
= 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30
特拍 不點交
27.3 坪 / 12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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