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建物於民國114年3月20日現場執行時,第三人黃○○在場稱此建物由其承租使用,租約自113年11月1日起,租期5年,並提出租約,其上載明每月租金新臺幣(下同)5,000元,另建物現況2樓前廳設有神明桌,承租人稱無海砂屋、輻射、漏水及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又該建物坐落土地為同段834之5地號土地,所有權人為高雄市,使用關係不明,該建物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占用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六、基地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則就拍賣建物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8.
本件拍賣標的物現由第三人黃○○承租中,期間自113年11月1日起至118年10月31日止,每月租金5,000元,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