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一般農業區丙種建築用地。
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稱525地號土地左側由門牌號碼仁愛路251號平房建物之右側建物部分占用,其餘區域為該建物後側種植龍眼、檳榔。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均無分管契約,地上建物、作物均為其他共有人所有,僅就債務人土地持分執行。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拍賣之土地上有房屋、檳榔、龍眼等地上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5.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貳萬貳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