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4中金職土276

台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二段682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48.4
  • 177 點閱
  • 1 列管
  • 2026/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30 ~ 2026/04/29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748.4
保證金:
224.5
總坪數:
52.3
坪單價:
14.3萬/坪
持分地坪:
31.9 坪
公告建坪:
52.3 坪
總現值:
210.7 萬
拍後增值:
-42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33.4 坪
增建坪:
18.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劉先生
劉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信富旺開發
地 址:台中市南區南昌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中市 烏日區 新喀哩段 515地號,面積 155.3 m2,持分 1/2,571.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中市 烏日區 新喀哩段 518地號,面積 443.7 m2,持分 5/80,64.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台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二段682號,建號 209,持分 1/2,90.3 萬
一層:58.19 二層:74.26 三層:74.26 騎樓:14.25 合計:220.96 (住商用、、鋼筋混凝土造、3層)
2.
台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二段682號,建號 483,持分 1/2,21.8 萬
四層:74.81 一層:49.88 合計:124.69 (鐵皮鐵架造RC造)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1/26,總底價 1,169萬,保證金 350.7萬,坪單價 22.4萬/坪,流標
2拍,2025/12/24,總底價 935.2萬,保證金 187萬,坪單價 17.9萬/坪,流標
3拍,2026/1/21,總底價 748.4萬,保證金 224.5萬,坪單價 14.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柒佰肆拾捌萬肆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2.
本件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3.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518地號為道路,位於建物北側,建物1到3樓後方,4樓鐵皮整層為增建(暫編為483建號)。現屋主邱OO稱房屋是其使用,有持分2分之1,債務人未居住在此。本件拍賣建物現由屋主邱OO兄占有使用,房屋無漏水、壁癌及地震導致之牆面龜裂等情形,共有人間是否訂有分管契約不明,相關法律關係請拍定人自理,且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暫編第483建號之建物,係第209建號主建物之增建部分,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且無獨立出入口,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當事人及拍定人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或所有權人訴請拆屋還地,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拍賣建物,法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事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不含委託專業檢查單位鑑定〉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調查,仍難保證決無上情,實際上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審慎投標,以免受損,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
土地增值 (2)
1.
臺中市 烏日區 新喀哩段 515地號
155.3 m2 × (1/2) × 20,000 元 - 571.6 萬元
= -416.3萬元
2.
臺中市 烏日區 新喀哩段 518地號
443.7 m2 × (5/80) × 20,000 元 - 64.7 萬元
= -9.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24
2拍 不點交
351.2 坪 / 1,481.1 萬
2026/3/3
3拍 不點交
100.6 坪 / 2,242.7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中市烏日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