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4四189826

台中市霧峰區丁台路790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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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1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農舍
總底價:
650
保證金:
200
總坪數:
35.3
坪單價:
18.4萬/坪
持分地坪:
99.6 坪
公告建坪:
35.3 坪
總現值:
194.3 萬
拍後增值:
-40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主建坪:
34.5 坪
附建坪:
0.8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陳彥銘
陳彥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頂信開發建設
地 址:台中市西屯區四川路168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霧峰區 北勢段 277地號,面積 2,305 m2,持分 1/7,60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建物 (2)
1.
台中市霧峰區丁台路790號,建號 94,持分 1/7,32 萬
一層:213.41二層:214.70突出物:27.73合計:455.84 陽台18.59 (農舍、加強磚造2層)
2.
台中市霧峰區丁台路790號,建號 115,持分 1/7,18 萬
一層:342.57合計:342.57 (農舍、加強磚造)
法院筆錄 (10)
2.
詳如備註欄所示。
6.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7.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六、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拍賣建物現由債務人及其家屬居住使用中,無出租情事,門 牌由2棟建物共用且均有相通,後方一層房屋現作為廚房使用及旁有一間廁所與鐵皮停車之 建物皆為債務人自行興建。
8.
本件均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就其所共有之 標的物有優先承買權。惟本件係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依本件拍賣條件 以就該標別之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 權。
9.
建號115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 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增建部分,與主建物併同查封拍賣。拍定後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 定,且如有占用鄰地之情事,拍定人、應買人、承受人均應自行解決,本院不代為處理。
10.
本件拍賣建物為農舍,應買人應符合無自用農舍之條件,應買時須檢具
11.
稅捐稽徵單位開 具投標人最近一年度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
12.
投標人最近一年度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 單所載之全部房屋使用執照影本。
13.
投標人切結無自用農舍等文件。俾供決標時即刻審 查,違反者投標無效。
14.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 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 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又土地登記謄本標示部記載已興建農舍、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 理分割。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霧峰區 北勢段 277地號
2,305 m2 × (1/7) × 5,900 元 - 600 萬元
= -40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31
2拍 點交
107.8 坪 / 1,488 萬
2026/3/20 ~ 2026/6/19
應買 不點交
6 坪 / 10.9 萬
2026/3/20 ~ 2026/6/19
應買 不點交
33.7 坪 / 60.8 萬
2026/3/20 ~ 2026/6/19
應買 不點交
6.1 坪 / 9 萬
2026/4/15
3拍 不點交
26 坪 / 93.8 萬
2026/4/15
3拍 不點交
1.8 坪 / 7 萬
2026/4/7
特拍 不點交
22.1 坪 / 23.1 萬
2026/4/7
特拍 不點交
7.6 坪 / 8.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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