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226─1地號土地為民族路97巷26弄之巷道用地;1247地號土地由民族路97巷26弄7及9號兩棟建物後方占用,三筆地號土地均供社區人員車輛使用。債權人代理人稱現場土地均無償供社區人員使用占用。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地上物未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
5.
1247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住宅區;1226─1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證。
6.
拍賣之1226─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徵收,並限制其建築。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在此限。」之限制。
7.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8.
本件拍賣之土地謄本登載有全部法定空地之情形,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