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114年7月23日現場指界時,768-1地號土地位於電桿高分竹里10B7285FA28 南方約400公尺處,雜草林木叢生,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惟現在實際情形如 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5.
得標:本件不動產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甲標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 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乙、丙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8.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 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9.
優先承買權: 丙標: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 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甲、乙、丙標均無抵押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