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7月23日現場指界時,768地號土地位於電桿高分竹里10B7285FA28南 方約336公尺處,雜草林木叢生,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 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5.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6.
優先承買權: 乙標: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 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六、甲、乙、丙標均無抵押權登記。
7.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 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