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丙45787

彰化縣溪湖鎮顯光段34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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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62.6
保證金:
172.5
總坪數:
616.2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616.2 坪
總現值:
346.3 萬
拍後增值:
-516.3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溪湖鎮 顯光段 347地號,面積 1,019 m2,持分 1/1,431.5 萬
2.
彰化縣 溪湖鎮 顯光段 348地號,面積 1,018 m2,持分 1/1,431.1 萬
法院筆錄 (4)
2.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2筆土地相鄰,查封時現況種植?菜等作物。據第三次 序抵押權人所陳報之租約,拍賣土地於查封時由第三人陳清進承租,租期自民 國113年12月1日起至123年1月1日止,租金每年新臺幣50,986元。惟實際情形仍 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 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
6.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7.
農地重劃區耕地拍賣: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 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 條之規定定之;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 人,則同筆土地其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同順序有2人 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抽籤決定之。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 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土地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溪湖鎮 顯光段 347地號
1,019 m2 × (1/1) × 1,700 元 - 431.5 萬元
= -258.3萬元
2.
彰化縣 溪湖鎮 顯光段 348地號
1,018 m2 × (1/1) × 1,700 元 - 431.1 萬元
= -25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8
2拍 部分點交
27.4 坪 / 496 萬
2025/12/5 ~ 2026/3/4
應買 不點交
46.4 坪 / 10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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