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55-5地號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有一棟紅磚建物平房座落(據鄰 居稱現無人居住)。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無出租、無出借。經通知債 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3.
55-5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55-5地號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拍定後點交之。但如有依法不得點交之 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5.
55-5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 人自理,該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10.
55-5地號土地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