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溫20460甲

苗栗縣西湖鄉三湖段302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40
  • 77 點閱
  • 0 列管
  • 202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0
保證金:
28
總坪數:
268.7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268.7 坪
總現值:
133.2 萬
拍後增值:
-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苗栗縣 西湖鄉 三湖段 302地號,面積 2,453 m2,持分 1/10,48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西湖鄉 三湖段 303地號,面積 3,838 m2,持分 31/300,5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苗栗縣 西湖鄉 三湖段 304地號,面積 1,764 m2,持分 419/3000,3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6,總底價 175萬,保證金 35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民國114年9月8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
2.
304地號土地 現為稻田。
3.
上開土地上之農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 訴訟解決。
4.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 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 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5.
依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及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 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又前開規定之承租人, 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6.
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 後,本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 意。
7.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 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 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8.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 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 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3)
1.
苗栗縣 西湖鄉 三湖段 302地號
2,453 m2 × (1/10) × 1,500 元 - 48 萬元
= -11.2萬元
2.
苗栗縣 西湖鄉 三湖段 303地號
3,838 m2 × (31/300) × 1,500 元 - 56 萬元
= 3.5萬元
3.
苗栗縣 西湖鄉 三湖段 304地號
1,764 m2 × (419/3000) × 1,500 元 - 36 萬元
= 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3
2拍 點交
5.7 坪 / 8 萬
2026/2/5
特拍 不點交
354.5 坪 / 121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苗栗縣西湖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