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於114年5月8日經地政人員指界,均位於青山六街78巷12之1號住 家圍牆外面,皆為雜林地,且皆為袋地。依鑑定報告所載,現況為雜林地,無 路可到達。
7.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楊梅都市計劃(民國82年06月28日)綠地用地,屬公共 設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為徵收、協議架構,需地機關為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依桃園市政府工務局114年9月5日桃工用字第1140035484號函,尚查無徵收、協 議架構、發放補償費或核准私人及團體投資興辦紀錄。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 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又都市計畫如有變更,仍以主管機關最新 公告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8.
地政局之查封指界,要與鑑界程序不同,僅得為約略指述,故請應買人必 須自行查明本件土地之坐落位置,且鄰近之通路是否為既成道路,亦或為私人 土地而有袋地通行之問題等,亦請須自行查明。再有無特殊情事,例如土地上 下或附近有無墳墓、畜牧場、電線杆電箱、防空洞等設施或文化遺跡以及是否 為袋地、土地上之林木有無經主管機關列管為老樹等情事,請投標人或承受人 須自行查勘,而倘有以上情事者,拍定後均須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六、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 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