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法院 113壬22199丁

宜蘭縣大同鄉大元段373-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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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9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3.7
保證金:
16.8
總坪數:
1,512.5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1,512.5 坪
總現值:
80 萬
拍後增值:
-3.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宜蘭縣 大同鄉 大元段 373-2地號,面積 5,000 m2,持分 1/1,83.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6/1/7,總底價 129萬,保證金 25.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6/2/4,總底價 103.2萬,保證金 20.7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6/3/4,總底價 92.9萬,保證金 18.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應買,2026/3/13~2026/6/12,總底價 92.9萬,保證金 18.6萬,坪單價 0.1萬/坪,停拍
停拍,2026/3/31,停拍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丁標分別拍賣,惟丁標內之土地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 價最高者得標。
2.
本件丁標標的於民國112年6月28日假扣押查封時,經羅東地政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土地位於寒華大橋北方山上,人車無法到達,為雜樹林。嗣經本院於114年2月8日履勘時,仍 經羅東地政人員指界,土地為人車無法到達,依航照圖觀之,為雜樹林。本件甲標土地 人車無法到達,於拍定後不點交。
3.
丁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 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 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六、丁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 格文件。
4.
丁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均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土地增值 (1)
1.
宜蘭縣 大同鄉 大元段 373-2地號
5,000 m2 × (1/1) × 160 元 - 83.7 萬元
= -3.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5
2拍 不點交
2,538 坪 / 1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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