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法院 113壬22199甲

宜蘭縣大同鄉大元段62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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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3 ~ 2026/06/1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4.3
保證金:
0
總坪數:
999.2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999.2 坪
總現值:
52.8 萬
拍後增值:
-2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宜蘭縣 大同鄉 大元段 621地號,面積 5,507 m2,持分 1/2,61.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宜蘭縣 大同鄉 大元段 621-2地號,面積 735 m2,持分 1/2,8.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3.
宜蘭縣 大同鄉 大元段 621-4地號,面積 364 m2,持分 1/2,4.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1/7,總底價 103萬,保證金 0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6/2/4,總底價 82.4萬,保證金 0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6/3/4,總底價 74.3萬,保證金 0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丁標分別拍賣,惟甲標內之土地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 達到底價。
2.
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3.
本件甲標標的於民國112年8月24日假扣押查封時,經羅東地政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土地上無地上作物,目視621地號土地上有一廢棄電線桿,周圍均為雜草及雜木;621-2地號 土地、621-4地號土地其上為雜草及雜木。嗣經本院於114年2月8日履勘時,仍經羅東地 政人員指界,土地由產業道路可達,為雜樹林。本件甲標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拍 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標的如其中一宗或數宗標的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以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 地價稅及本件債權時,則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開標 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應予拍定之標的,否則由本院指定。
5.
甲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 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 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六、甲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 格文件。
6.
甲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甲標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 時,就共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 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7.
甲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均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8.
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土地增值 (3)
1.
宜蘭縣 大同鄉 大元段 621地號
5,507 m2 × (1/2) × 160 元 - 61.2 萬元
= -17.1萬元
2.
宜蘭縣 大同鄉 大元段 621-2地號
735 m2 × (1/2) × 160 元 - 8.7 萬元
= -2.8萬元
3.
宜蘭縣 大同鄉 大元段 621-4地號
364 m2 × (1/2) × 160 元 - 4.4 萬元
= -1.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31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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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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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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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26.2 坪 / 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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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2,078.2 坪 / 1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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