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遙70361

新北市石門區下角段阿里荖小段194-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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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0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0
保證金:
20
總坪數:
113.8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113.8 坪
總現值:
34.2 萬
拍後增值:
-65.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石門區 下角段阿里荖小段 194-1地號,面積 7,243 m2,持分 1/20,96 萬
(農業區 )
2.
新北市 石門區 下角段阿里荖小段 194-2地號,面積 281 m2,持分 1/20,4 萬
(農業區 )
法院筆錄 (5)
2.
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114年8月19日現場指界時,194-1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石門區阿里荖48號之 1朝東北方約133公尺處;194-2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石門區阿里荖48號之1朝北 北東方約154公尺處。上開兩筆土地均相鄰於河道左側,為無路可達之雜木林, 鑑價報告陳報土地目前有種植短期葉菜及木瓜。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 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 標。
5.
本件不動產應分別拍賣,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8.
優先承買權: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 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 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 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 權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石門區 下角段阿里荖小段 194-1地號
7,243 m2 × (1/20) × 910 元 - 96 萬元
= -63萬元
2.
新北市 石門區 下角段阿里荖小段 194-2地號
281 m2 × (1/20) × 910 元 - 4 萬元
= -2.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8
2拍 點交
13,318.8 坪 / 4,478 萬
2025/12/23
2拍 不點交
352.7 坪 / 119.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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