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拍賣標的1136─2地號現作為道路使用。
7.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均係屬里港都市計畫(62‧3‧
8.
用地,1136─2地號係屬公共設施用地─(道路)(本筆土地係屬公共設施保留地符合內政部87年6月30日台
9.
內營字第八七七二一七六號函規定,係屬公共設施保留地,計畫取得方式為徵收)。上開土地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本件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以上資訊僅供投標人參考,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最新狀況為何。
10.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12.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