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標別拍賣標的上有種植蓮霧樹(非本件拍賣範圍),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 不點交。
4.
本標別拍賣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 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 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私法 人及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 得耕地之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標別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 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