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1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三段 1442號建物東南方約247公尺處之雜木林。
4.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 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六、本件拍賣標的1-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皆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按農業發 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該地為耕地,次按同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 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 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應買人注意。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 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