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448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段5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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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70
保證金:
94
總坪數:
551.4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551.4 坪
總現值:
455.7 萬
拍後增值:
-14.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吳小婕
吳小婕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仁武區 烏林段 59地號,面積 12,275.1 m2,持分 1/7,45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高雄市 仁武區 烏林段 126地號,面積 484.2 m2,持分 1/7,2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8)
2.
如備註欄所示。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烏材林段503地號(重測後烏林段59地號)、烏材林段505地號(重測後烏林段126地號)於民國87年6月10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筆土地為小山坡,大部分為墓地,上有多座第三人墳墓。嗣於民國114年8月21日履勘本件拍賣標的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2筆土地上部分為墳墓,部分雜樹林。又據鑑價報告所載,2筆土地彼此毗鄰,土地使用分區均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位於仁武區義大二路與林山巷口西側,緊鄰仁武區公墓,附近鄰地建物門牌為林森巷126號,現況雜木林,上有多座墳墓坐落,部分為產業道路,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地上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如投標人或承受人係屬該條例所稱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仁武區 烏林段 59地號
12,275.1 m2 × (1/7) × 2,500 元 - 450 萬元
= -11.6萬元
2.
高雄市 仁武區 烏林段 126地號
484.2 m2 × (1/7) × 2,500 元 - 20 萬元
= -2.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6
1拍 不點交
599.9 坪 / 500 萬
2026/1/20
2拍 不點交
12.7 坪 / 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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