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土83三

苗栗縣造橋鄉淡文湖段101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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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8
保證金:
9
總坪數:
185.9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85.9 坪
總現值:
38.1 萬
拍後增值:
-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造橋鄉 淡文湖段 1011地號,面積 4,040 m2,持分 3/40,22.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造橋鄉 淡文湖段 1012地號,面積 4,156 m2,持分 3/40,22.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14,總底價 56萬,保證金 11.2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民國114年9月18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
2.
1012地號土地均為雜木林。
3.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如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4.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5.
本件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6.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法院指定。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造橋鄉 淡文湖段 1011地號
4,040 m2 × (3/40) × 620 元 - 22.4 萬元
= -3.6萬元
2.
苗栗縣 造橋鄉 淡文湖段 1012地號
4,156 m2 × (3/40) × 620 元 - 22.4 萬元
= -3.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3
1拍 不點交
39.3 坪 / 190 萬
2026/3/25
特拍 不點交
89.2 坪 / 16.5 萬
2026/3/25
特拍 點交
6.6 坪 / 1.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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