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土83二

苗栗縣造橋鄉淡文湖段82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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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4
保證金:
14.8
總坪數:
243.6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243.6 坪
總現值:
52.3 萬
拍後增值:
-2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苗栗縣 造橋鄉 淡文湖段 822地號,面積 4,404 m2,持分 1/25,1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造橋鄉 淡文湖段 822-1地號,面積 7,564 m2,持分 1/25,2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3.
苗栗縣 造橋鄉 淡文湖段 822-2地號,面積 8,162 m2,持分 1/25,3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民國114年9月18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822地號土地有部分水池,其餘為雜木林;822─
3.
822─2地號土地均為雜木林。
4.
上開土地上之地上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5.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6.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法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7.
本件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六、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法院指定。
土地增值 (3)
1.
苗栗縣 造橋鄉 淡文湖段 822地號
4,404 m2 × (1/25) × 650 元 - 16 萬元
= -4.5萬元
2.
苗栗縣 造橋鄉 淡文湖段 822-1地號
7,564 m2 × (1/25) × 650 元 - 28 萬元
= -8.3萬元
3.
苗栗縣 造橋鄉 淡文湖段 822-2地號
8,162 m2 × (1/25) × 650 元 - 30 萬元
= -8.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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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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