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助人971甲

苗栗縣竹南鎮公館子段295-3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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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3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8
保證金:
1.2
總坪數:
9.1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9.1 坪
總現值:
9.1 萬
拍後增值:
3.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苗栗縣 竹南鎮 公館子段 295-3地號,面積 44 m2,持分 1120/97467,0.2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2.
苗栗縣 竹南鎮 公館子段 295-5地號,面積 2,009 m2,持分 1120/97467,4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3.
苗栗縣 竹南鎮 公館子段 295-7地號,面積 561 m2,持分 1120/97467,1.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3/19,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院於114年10月20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295-
2.
295-5地號現 供道路使用,295-7地號為雜草地,上有一座墳墓,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3.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4.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5.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6.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 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 不得異議。 六、本件標的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分別標價,各標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 最高者為得標。
7.
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土地增值 (3)
1.
苗栗縣 竹南鎮 公館子段 295-3地號
44 m2 × (1120/97467) × 3,000 元 - 0.2 萬元
= 0萬元
2.
苗栗縣 竹南鎮 公館子段 295-5地號
2,009 m2 × (1120/97467) × 3,019 元 - 4 萬元
= 3萬元
3.
苗栗縣 竹南鎮 公館子段 295-7地號
561 m2 × (1120/97467) × 3,000 元 - 1.6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23
1拍 點交
569.7 坪 / 473.8 萬
2026/4/23
3拍 不點交
157.9 坪 / 99.2 萬
2026/4/9
7拍 部分點交
3.9 坪 / 18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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