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梅37892一

高雄市桃源區桃源段57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1.2
  • 78 點閱
  • 0 列管
  • 2026/1/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5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1.2
保證金:
6.3
總坪數:
52.9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52.9 坪
總現值:
29.8 萬
拍後增值:
-1.5 萬
曾祺紜
曾祺紜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桃源區 桃源段 570地號,面積 350 m2,持分 1/2,31.2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1/21,總底價 39萬,保證金 7.8萬,坪單價 0.7萬/坪,停拍
停拍,2026/1/13,停拍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7月24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570地號土地部分為空 地、部分為二層樓建物一棟(門牌:北進巷25號)、部分為平房一棟(門牌: 北進巷24號)。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他項權利設定。
4.
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移轉之承 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承買人承買上揭土地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投標人 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者,應自行負責。 六、本件僅就土地之應有部分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 交;非土地共有人拍定者,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由土地共有人拍定 者,其他共有人即不得再行使優先承買權。但共有人係與非共有人共同投標而 得標者,即與非共有人拍定無異,他共有人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另建物占用 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 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較土地共有人優先之承買權。如就優 先承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 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 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桃源區 桃源段 570地號
350 m2 × (1/2) × 1,700 元 - 31.2 萬元
= -1.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4
1拍 不點交
4,738.7 坪 / 170 萬
2026/3/10
3拍 點交
759.3 坪 / 1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桃源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