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標的741地號位於「溫哥華社區」內,現作為社區道路用地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參萬參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鄉村區、養殖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5.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