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土地部分種植水稻,何人種植不明,部分為道路,部分有台電所有之輸電鐵塔有權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土地部分面積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69千伏興龍~昭明輸電線路第9號鐵塔坐落,目前持續輸電中,於民國75年間由當時所有權人宋O富出具土地使用承諾書且由宋文才具名證明,台電並以一次支付減收補償費而取得使用權至今,承諾書中有約定:承諾人不得在台電使用範圍耕作或作其他任何用途、在台電使用期間承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再予補貼或拒絕使用、承諾書有效期間內所有關於土地一切稅捐及田賦等均由承諾人負擔等約定。
7.
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六、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