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實107153

臺南市左鎮區山豹段92-2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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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3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0
保證金:
24
總坪數:
657.3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657.3 坪
總現值:
63 萬
拍後增值:
-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左鎮區 山豹段 92-2地號,面積 2,173 m2,持分 1/1,12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4)
2.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未臨道路,需走路才能到達。另依估價報告書記載該土地為雜林。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按現況點 交。
6.
拍賣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 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應於 投標時將許可證明書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 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候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 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
7.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 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左鎮區 山豹段 92-2地號
2,173 m2 × (1/1) × 290 元 - 120 萬元
= -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4
1拍 不點交
45.5 坪 / 60 萬
2026/1/14
1拍 不點交
39.8 坪 / 43 萬
2026/1/14
特拍 不點交
3,030.1 坪 / 338 萬
2026/1/13
6拍 點交
6,336.2 坪 / 478.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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