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助妥2772

臺南市後壁區白沙屯段222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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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10
保證金:
62
總坪數:
695.8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695.8 坪
總現值:
138 萬
拍後增值:
-17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後壁區 白沙屯段 2221地號,面積 2,300 m2,持分 1/1,31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6)
2.
(trial)
3.
民國114年8月18日查封時,編號1土地現況為農田,種植水稻。
4.
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與鄰地併用,現為水稻田。
5.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水 稻,農作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水稻、農作物與土地間之法律關係由拍 定人自理,應買人請自行注意,拍定後均不點交。
9.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就 農作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應提出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文 件供本院審查)。惟上開優先承買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7條規定之優先承買 權,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10.
拍賣之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指依區域計畫 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應 受同條例第33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 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 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 正)。 六、投標人或承受人是否符合農業發展條例之相關規定,請自行注意,如因資 格不符或法令規定等相關情事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由拍定人或承受人 自行負責,與本院權責無涉。
11.
重劃區內耕地出賣,毗連耕地之現耕地所有權人就其相鄰之土地有依本拍 賣條件履行之優先購買權,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請一 併提出:
12.
鄉公所出具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13.
村里長出具之現耕 證明書、
14.
現耕農地照片。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 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 絕購買或承受。
15.
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 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16.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 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7.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1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 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20.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票匭號碼是否正 確。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票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後壁區 白沙屯段 2221地號
2,300 m2 × (1/1) × 600 元 - 310 萬元
= -17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0
1拍 部分點交
349.4 坪 / 250 萬
2026/1/27
1拍 不點交
10.7 坪 / 16 萬
2026/1/13
1拍 不點交
4.4 坪 / 30 萬
2026/1/14
2拍 點交
1,028.5 坪 / 504.8 萬
2026/1/27
3拍 不點交
66.3 坪 / 473.1 萬
2026/1/12 ~ 2026/4/11
應買 不點交
4.3 坪 / 12.8 萬
2026/1/14
3拍 點交
377.8 坪 / 18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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