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勇71390

高雄市梓官區茄苳段37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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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6/2/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0
保證金:
96
總坪數:
79.7
坪單價:
6萬/坪
持分地坪:
79.7 坪
總現值:
242.4 萬
拍後增值:
-23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梓官區 茄苳段 377地號,面積 679.1 m2,持分 1164/3000,480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6/2/11,總底價 600萬,保證金 120萬,坪單價 7.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如備註。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4年7月16日假扣押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結果,377地號土地上 為部分空地,部分土地上有鐵皮搭蓋車庫,部分土地上有2棟相鄰建物,其中1棟為三層樓加 強磚造,門牌為梓官區展寶路44巷3號,另1棟平房門牌為梓官區展寶路44巷3-1號。本院復於 民國114年9月26日再執行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377地號土地上有門牌 為梓官區展寶路44巷3號之房屋佔用,另有部分空地及鐵皮屋佔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 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 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 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377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 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 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6.
377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 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梓官區 茄苳段 377地號
679.1 m2 × (1164/3000) × 9,200 元 - 480 萬元
= -23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7
1拍 點交
56.1 坪 / 1,600 萬
2026/2/25
3拍 不點交
19.5 坪 / 16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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