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英30774

高雄市梓官區蚵寮段85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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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5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5
保證金:
15
總坪數:
14.1
坪單價:
5.3萬/坪
持分地坪:
14.1 坪
總現值:
52.3 萬
拍後增值:
-2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梓官區 蚵寮段 851地號,面積 1,760.8 m2,持分 795/34560,6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高雄市 梓官區 蚵寮段 852地號,面積 272.3 m2,持分 795/34560,1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7)
2.
如備註。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於民國114年8月25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 稱,851地號土地上有數十間建物,門牌為光明路59號、61號、63號、65號、65 -1號,其餘建物沒有門牌,部分為光明路67巷巷道,852地號土地上有無門牌之 未保存登記建物,另有部分為光明路67巷巷道;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 行查明。 六、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各該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 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本件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 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 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852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 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 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 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9.
852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均不點交。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梓官區 蚵寮段 851地號
1,760.8 m2 × (795/34560) × 11,573 元 - 65 萬元
= -18.1萬元
2.
高雄市 梓官區 蚵寮段 852地號
272.3 m2 × (795/34560) × 8,600 元 - 10 萬元
= -4.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4 ~ 2026/6/23
應買 不點交
19.1 坪 / 2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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